| 啤酒瓶爆炸伤人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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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陈大公 文章来源:南阳日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7-13 16:34:27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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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6日,内乡县工商局成功受理解决一起因啤酒瓶爆炸致人伤害的投诉案件。经工商部门调解,赵某获赔6000余元。
7月2日,内乡县工商局王店工商所接到投诉,一女子称其丈夫赵某在拿啤酒时,酒瓶突然爆炸致使眼部受伤,目前正在南阳市一医院接受治疗,想就医疗费及相关赔偿问题寻求工商部门的帮助。
工商部门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受害人家中进行了调查取证。经查,该啤酒是九头崖啤酒饮品有限公司生产,生产日期是2008年4月7日,保质期180天,瓶上有“B”样标志。
工商人员迅速与“九头崖”啤酒的经销商取得了联系,要求其派人到事发现场察看。经过初步勘查,厂方认为此次啤酒瓶爆炸可能是因为运输过程中猛烈碰撞,再加上夏季温度较高所致。经工商部门调解,经销商及啤酒生产厂家同意共同承担赵某的大部分医疗费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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